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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6年党员干部德廉和党风党纪知识学习测试有关工作的通知

【来源: | 发布日期:2016-06-24 】

中共烟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

关于2016年党员干部德廉和党风党纪知识学习测试有关工作的通知

各县市区纪委、监察局,开发区、保税港区、高新区、东部新区纪工委,昆嵛山保护区党群部,市纪委、市监察局各派驻机构,市直部门纪检组(纪委),市属企事业单位纪委,委局机关各部室:

根据省纪委、省委组织部、省委宣传部《关于开展党员干部德廉和党风党纪知识学习测试的通知》要求,定于7月19日、20日、21日,在烟台大学计算中心进行集中测试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测试时间

7月19日、20日、21日,具体测试的时间、场次以准考证为准。

二、测试地点

烟台大学计算中心。

二、有关要求

(一)按时打印准考证。6月25日-30日,测试人员登录烟台市纪委监察局网站(http://jiwei.yantai.gov.cn/)查询、打印准考证。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。测试时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。

(二)准时参加测试。凡属测试范围的党员干部都要参加集中测试,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,须由所在单位出具放弃测试或补考申请,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,于正式测试前3天报市纪委宣传部备案,前期已经报送书面情况的不需要重复报送。申请补考和集中测试成绩不合格人员,集中测试后3 个月内由省纪委统一安排补考。

(三)严肃测试纪律。考场内不得携带与考试有关的书籍、资料,关闭手机。对替考、作弊者一律取消成绩并通报批评。测试结束后,测试成绩书面通报党员干部所在单位党委(党组)。测试成绩两年内有效,作为党员干部提拔任用条件之一,不合格者暂缓使用。

(四)遵守校内交通秩序。测试当天,烟台大学西门、南门、东门都可进入。自带机动车的测试人员请按照校内交通指示牌和停车场指示牌行驶、停放。按照烟台大学交通管理规定,本次测试人员所带机动车出校门时需出具 “烟台大学机动车出入校园凭条”,以此凭条免收停车费用。该凭条将在测试考场由工作人员发放,每人限领一张,仅限测试当天使用。

中共烟台市纪委宣传部

2016年6月24日